轉知新竹縣政府辦理員工協助方案-「生活法律大補帖」課程訊息。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2年6月13日府人字第1124611618號函辦理。
二、依據112年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執行計畫辦理。
三、藉由本課程邀請專業律師解析最新時事法律問題,讓同仁在遇到消費糾紛、車禍糾紛及醫療糾紛等狀況時,可正確瞭解法律意涵,保障自我權利,進而提升自我日常生活法律概念。
四、課程資訊如下:
(一)時間:112年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二)地點:本府前棟3樓簡報室。
(三)講師:法爾法律事務所(新竹律師公會理事長)許民憲律師。
五、參加對象、人數及差假:
(一)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
(二)本次課程限額80人,報名額滿後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三)需經單位主管/機關首長/校長同意之參加人員,始得以公假登記,於會場辦理簽到。
六、學習時數:全程參加人員核予3小時學習時數認證。
七、報名時間及手續:
(一)即日起至112年7月5日或額滿為止。
(二)參加人員請至本縣公務雲/教育訓練管理系統/課程新竹縣政府員工協助方案-「生活法律大補帖」課程項下報名。
八、報名結果:因名額有限,本府保留最終審核權。報名人員請於課程開辦前2個工作日至本縣公務雲/教育訓練管理系統/我的報名,確認是否報名成功,並請錄取人員準時參加。
九、為配合環保政策,參加人員請自行攜帶文具用品及環保杯具等。
十、新竹縣政府所轄周邊行政區停車場之臨時停車按本府規定無法採事後核銷方式辦理。如學員係自行開車至縣府參訓,得於開課當日於本府大門口領取臨時停車證,並即刻置於車內擋風玻璃明顯處以利收費員辨識。惟於未領證前衍生停車費用,請自行繳納。
十一、請有意報名參加旨揭課程之同仁,經請示校長同意後,逕行上網報參加。
二、依據112年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執行計畫辦理。
三、藉由本課程邀請專業律師解析最新時事法律問題,讓同仁在遇到消費糾紛、車禍糾紛及醫療糾紛等狀況時,可正確瞭解法律意涵,保障自我權利,進而提升自我日常生活法律概念。
四、課程資訊如下:
(一)時間:112年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二)地點:本府前棟3樓簡報室。
(三)講師:法爾法律事務所(新竹律師公會理事長)許民憲律師。
五、參加對象、人數及差假:
(一)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
(二)本次課程限額80人,報名額滿後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三)需經單位主管/機關首長/校長同意之參加人員,始得以公假登記,於會場辦理簽到。
六、學習時數:全程參加人員核予3小時學習時數認證。
七、報名時間及手續:
(一)即日起至112年7月5日或額滿為止。
(二)參加人員請至本縣公務雲/教育訓練管理系統/課程新竹縣政府員工協助方案-「生活法律大補帖」課程項下報名。
八、報名結果:因名額有限,本府保留最終審核權。報名人員請於課程開辦前2個工作日至本縣公務雲/教育訓練管理系統/我的報名,確認是否報名成功,並請錄取人員準時參加。
九、為配合環保政策,參加人員請自行攜帶文具用品及環保杯具等。
十、新竹縣政府所轄周邊行政區停車場之臨時停車按本府規定無法採事後核銷方式辦理。如學員係自行開車至縣府參訓,得於開課當日於本府大門口領取臨時停車證,並即刻置於車內擋風玻璃明顯處以利收費員辨識。惟於未領證前衍生停車費用,請自行繳納。
十一、請有意報名參加旨揭課程之同仁,經請示校長同意後,逕行上網報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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