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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

有意申請的教師請洽體衛組。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4年4月16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040
010805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體育署為表揚致力推展學校體育具有具體績效之團
體及個人,獎勵其對學校體育運動特殊貢獻,特訂定「教
育部體育署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要點」。
三、各校請於5月22日前送件至本府申請。
四、本案評選要點及申請表請逕至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資
料下載/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相關表件下載。
五、該署已於「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
原則」,將「核定為推展學校體育績優學校」列為修(整)
建與新建運動場地及購置體育器材設備補助之申請資格;
曾獲選體育署相關計畫標竿學校者,亦請踴躍參加旨揭評
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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