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4年度國小學生「租稅話劇」比賽暨統一發票推行宣導活動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104年度結合統一發票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目的:為培養新世代學童對於國家租稅有正確的觀念,提倡租稅對國家社會正面意義,藉由趣味活潑與創意兼具的表演形式,呈現多元化的租稅意識,並鼓勵學童培養團隊合作默契及爭取榮譽,增進師生情誼,以達租稅教育札根校園之目的。
三、指導單位:財政部賦稅署、新竹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五、協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教育處及新竹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
六、比賽時間:104年10月28日(星期三),14:00至17:00。
七、比賽地點: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6號)。
八、參加對象及名額:新竹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在學學生,隊數限20隊,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九、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4年10月21日(星期三)止前將報名表傳真至03-5558828。(請於傳真或e-mail後,務必來電 03-5518141轉221,與稅捐局企劃服務科梁小姐確認是否報名成功,以確保您參賽的權益)
(二)每隊參加人數以7人為限,可跨校組隊,歡迎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學學生報名參加。
十、參賽時間:每隊表演5~7分鐘,應於時間內表演完畢。
十一、比賽方式
(一)表演內容:
話劇表演內容以增進國民瞭解租稅與生活關聯性為原則,例如購物消費請索取統一發票、稅制改革「房地合一」、使用電子發票方便又環保、稅務防詐騙、多元繳稅管道、地方稅網路申報、地方稅優惠稅率宣導及租稅對國家財政、建設之重要性,建立正確租稅觀念,充實租稅常識,俾利國家租稅政令推行,請參閱稅捐局兒童稅稅王國網站(http://www.chutax.gov.tw/core/teenager)。
(二)表演方式:
表演時必需背誦,並為強化其效果,得視話劇內容酌配活潑肢體表現、口號、RAP、服裝造型、標語、道具等。
十二、評審方式及標準: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專業人員擔任評審。
(一)發音準確度及肢體、聲音、表情、語句流暢度 30%。
(二)表演創意及租稅相關性 30%。
(三)台風、協調性及團隊精神 30%。
(四)故事內容與稅制改革「房地合一」及電子發票好處相關性 10%
(參考附件1、2)
十三、獎勵:
(一)第1名:頒發團體獎金8,000元禮券及獎狀。
第2名:頒發團體獎金5,000元禮券及獎狀。
第3名:頒發團體獎金3,000元禮券及獎狀。
優勝獎(第4名至第11名):頒發團體獎金1,000元禮券及獎狀;依作品質與量酌予增減名額。
(二)榮獲比賽第1名隊伍之指導老師依「新竹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標準第四項」辦理敘獎並頒發指導獎狀,而榮獲比賽第2、3名隊伍之指導老師則頒發指導獎狀。
(三)比賽後當場評定比賽成績,獲獎的參賽隊伍,主辦單位以學校為領款人,請學校開立領款收據,並請得獎學校派員憑該領款收據領取獎品及獎狀並公開表揚。
(四)每位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均致贈宣導品1份。(每人限領1份)
十四、重點注意事項:
(一) 所有參賽隊伍須於比賽當日13:30前完成報到手續,13:50現場公開抽籤決定出場順序,未報到隊伍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14:00仍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二) 請各領隊或指導老師於報到時,領取道具製作費,每隊補助1,200元,並請具名填寫領款收據後領取。
(三)同一賽事,每人每隊限報名1組。帶隊指導老師可同時帶領、指導多組隊伍參賽,每隊指導老師限1名。
(四)燈光、音響設備及場地布置由主辦單位負責外,各隊所需之服裝、道具、樂器或音效CD(CD格式)等均應自備,並請指派專員在場配合。
(五)比賽音樂應慎重選擇,有關版權問題,請遵守著作權法的規定,由各隊自行負責。
(六)參加競賽隊伍須為自行創作之表演,若發現參賽隊伍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或涉及抄襲等情事者,參賽者須自行負完全責任,並喪失其參賽資格,得獎者並交回已頒發的獎品禮券及獎狀。
(七)參賽作品及錄影畫面,主辦單位得自由運用,不另給酬。
(八)參賽人員應自行確認健康情形適合參與比賽,若有因隱瞞而導致既有之疾病發生者,概由當事人自行負一切相關責任。
(九)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拒之情事,將另行公布比賽時間。
十五、如對活動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03-5518141轉221梁小姐(e-mail:tax403@hchg.gov.tw)
十六、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適時修正之。
二、目的:為培養新世代學童對於國家租稅有正確的觀念,提倡租稅對國家社會正面意義,藉由趣味活潑與創意兼具的表演形式,呈現多元化的租稅意識,並鼓勵學童培養團隊合作默契及爭取榮譽,增進師生情誼,以達租稅教育札根校園之目的。
三、指導單位:財政部賦稅署、新竹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五、協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教育處及新竹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
六、比賽時間:104年10月28日(星期三),14:00至17:00。
七、比賽地點: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6號)。
八、參加對象及名額:新竹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在學學生,隊數限20隊,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九、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4年10月21日(星期三)止前將報名表傳真至03-5558828。(請於傳真或e-mail後,務必來電 03-5518141轉221,與稅捐局企劃服務科梁小姐確認是否報名成功,以確保您參賽的權益)
(二)每隊參加人數以7人為限,可跨校組隊,歡迎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學學生報名參加。
十、參賽時間:每隊表演5~7分鐘,應於時間內表演完畢。
十一、比賽方式
(一)表演內容:
話劇表演內容以增進國民瞭解租稅與生活關聯性為原則,例如購物消費請索取統一發票、稅制改革「房地合一」、使用電子發票方便又環保、稅務防詐騙、多元繳稅管道、地方稅網路申報、地方稅優惠稅率宣導及租稅對國家財政、建設之重要性,建立正確租稅觀念,充實租稅常識,俾利國家租稅政令推行,請參閱稅捐局兒童稅稅王國網站(http://www.chutax.gov.tw/core/teenager)。
(二)表演方式:
表演時必需背誦,並為強化其效果,得視話劇內容酌配活潑肢體表現、口號、RAP、服裝造型、標語、道具等。
十二、評審方式及標準: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專業人員擔任評審。
(一)發音準確度及肢體、聲音、表情、語句流暢度 30%。
(二)表演創意及租稅相關性 30%。
(三)台風、協調性及團隊精神 30%。
(四)故事內容與稅制改革「房地合一」及電子發票好處相關性 10%
(參考附件1、2)
十三、獎勵:
(一)第1名:頒發團體獎金8,000元禮券及獎狀。
第2名:頒發團體獎金5,000元禮券及獎狀。
第3名:頒發團體獎金3,000元禮券及獎狀。
優勝獎(第4名至第11名):頒發團體獎金1,000元禮券及獎狀;依作品質與量酌予增減名額。
(二)榮獲比賽第1名隊伍之指導老師依「新竹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標準第四項」辦理敘獎並頒發指導獎狀,而榮獲比賽第2、3名隊伍之指導老師則頒發指導獎狀。
(三)比賽後當場評定比賽成績,獲獎的參賽隊伍,主辦單位以學校為領款人,請學校開立領款收據,並請得獎學校派員憑該領款收據領取獎品及獎狀並公開表揚。
(四)每位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均致贈宣導品1份。(每人限領1份)
十四、重點注意事項:
(一) 所有參賽隊伍須於比賽當日13:30前完成報到手續,13:50現場公開抽籤決定出場順序,未報到隊伍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14:00仍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二) 請各領隊或指導老師於報到時,領取道具製作費,每隊補助1,200元,並請具名填寫領款收據後領取。
(三)同一賽事,每人每隊限報名1組。帶隊指導老師可同時帶領、指導多組隊伍參賽,每隊指導老師限1名。
(四)燈光、音響設備及場地布置由主辦單位負責外,各隊所需之服裝、道具、樂器或音效CD(CD格式)等均應自備,並請指派專員在場配合。
(五)比賽音樂應慎重選擇,有關版權問題,請遵守著作權法的規定,由各隊自行負責。
(六)參加競賽隊伍須為自行創作之表演,若發現參賽隊伍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或涉及抄襲等情事者,參賽者須自行負完全責任,並喪失其參賽資格,得獎者並交回已頒發的獎品禮券及獎狀。
(七)參賽作品及錄影畫面,主辦單位得自由運用,不另給酬。
(八)參賽人員應自行確認健康情形適合參與比賽,若有因隱瞞而導致既有之疾病發生者,概由當事人自行負一切相關責任。
(九)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拒之情事,將另行公布比賽時間。
十五、如對活動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03-5518141轉221梁小姐(e-mail:tax403@hchg.gov.tw)
十六、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適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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