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教師助理員與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研習
一、依據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105年6月22日腦麻字第1050000158號函辦理。
二、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第二項第四款指出教師助理員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三十六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
三、參加對象:名額100名。
(一)各教育階段各級學校教師助理員和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二)有意擔任教師助理員或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想學習助理人員專業知能者。
四、研習時間:105年8月15日至105年8月21日,共計7日。
五、研習地點:新北市。
六、研習時數:全程參與研習並評量測驗通過者,核發36小時研習證明。
二、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第二項第四款指出教師助理員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三十六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
三、參加對象:名額100名。
(一)各教育階段各級學校教師助理員和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二)有意擔任教師助理員或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想學習助理人員專業知能者。
四、研習時間:105年8月15日至105年8月21日,共計7日。
五、研習地點:新北市。
六、研習時數:全程參與研習並評量測驗通過者,核發36小時研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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