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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人員年金改革方案(草案) 意見回覆延長至106年2月14日(星期二)中午前送人事室彙整後送縣府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28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考量各級公立學校正值寒假期間,為使教師有充裕時間審思該草案內容,學校教育人員年金改革意見回覆延長至106214日(星期二)中午前送人事室或傳至公務信箱(dabas99970@gmail.com) 彙整後送縣府。

三、詳見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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