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縣府106年04月11日府教學字第1060346679號函辦理: 依據縣府106年04月11日府教學字第1060048024號函轉知教育部106年4月7日臺教人(四)字第1060035014E號函辦理: 說明:檢附教育部原函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