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1份。
1.依據新竹縣政府106年12月29日府教學字第1060394389號函辦理。
2.「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27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60190457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附法規條文1份及附表。
3.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4、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蔣欣如專員(電話:02-77366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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