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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

發佈日期 : 2018-05-24 最後更新日期 : 2018-05-24
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之推薦,於公告受
理期間內得由推薦單位主動推薦,或由參選者向推薦單位
申請推薦,並由各推薦單位依推薦程序辦理初審後擇優推
薦,不符推薦程序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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