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6月2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58787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1份 。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7年6月26日府教學字第1070361389號函轉教育部107年6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058787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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