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header_banner

函轉「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107年12月17日臺教人(三)字第1070212874C號函辦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