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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支領定期性給付之領受人,因擬申請退休(職、伍)人員之遺屬年金,選擇放棄本人原支領之定期性給付相關執行事項

依據縣府108年1月31日府人給字第1080334486號函辦理:
說明:請詳見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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