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武漢肺炎和疫情重要通報,本校依循本縣教育處公告(編號:85491和85509)應配合辦理事項進行防疫工作,請家長們務必配合,也請家長和學童做好健康自主管理保障自身健康!
新竹縣教育處公告編號85491
一、請各班加強衛生清潔措施,各班(中心)應定期以稀釋漂白水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等)進行環境清潔及消毒措施,並備妥相關防疫物資,洗手臺應備有肥皂、洗手乳等清潔用品。
二、落實自主管理及醫療轉介措施,教職員工生應做好自主管理並勤洗手及量測體溫,如發現人員出現發燒、咳嗽及呼吸困難等疑似症狀者,應讓其戴上口罩(或主動提供其口罩),協助其儘速就醫,就醫前應留置於單獨空間(應設於非人潮必經之處),並落實不上班、不上課。
三、請於上課前確實環境整理及消毒,並請落實於上課前量測學生及教職員工體溫,有發現疑似症狀(發燒、咳嗽、有痰)請家長帶回就診,倘為疑似或確診個案,請務必依醫囑在家自主管理。
四、為防堵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出現傳染漏洞,家長、廠商與訪客等進出時務必配合量體溫及戴口罩。有呼吸道症狀之教職員及學生亦請務必配戴口罩,並儘快就醫。
五、請教職員工生做好自主健康管理,隨時觀察學生健康狀況,並請加強宣導生病不上課(班),避免去空氣不流通或人潮擁擠的場所。
六、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內發現有武漢肺炎疑似或確診個案1例,請立即暫停所有課程,進行全班性消毒,並立即通報教育處(03-5518101-2896、2898,Line@ID:lik3315w),以利掌握疫情。
七、另請提醒父母如果因家中學生受自主健康管理停課,必須親自照顧者,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是與雇主協商排定特休。
八、倘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配合防疫辦理停課,其退費機制如下:
(一)短期補習班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因天災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補習班之事由,而有前二款之情形者,補習班應自事實發生日之次日起十日內,按事由發生後賸餘課程時數比例退還當期開班已繳之費用。但經學生同意以補課、提供授課錄影資料或其他適當方式處理者,不在此限。」
(二)倘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因不可歸責雙方事由,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6、18條退費方式,依比例將剩餘服務天數之款項退還予兒童家長。
九、檢附函教育部開學前後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及函乙份供參。
新竹縣教育處公告編號85509
ㄧ、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30日通報辦理。
二、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月29日所發「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在家休息14 天」之新聞稿,請本縣公私立幼兒園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ㄧ)針對貴園由中港澳入境之學生及教職員工,請其於入境後起14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二)自中港澳入境的學生,配合實施14天在家休息者,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另教師依照備註事項辦理,職員工部分依照人事總處及勞動部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三)請貴園針對所有教職員工生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記錄表如附件)並務必於109年2月12日(二)中午前完成調查並核章(若無個案亦請填無),掃描此表寄至本府教育處幼教科李小姐信箱20009851@hchg.gov.tw或傳真035514227(請來電確認03-5518101*2879)備查。
(四)教職員工生如有確診為武漢肺炎,應於調查當日即時回報本府教育處幼教科(03-5518101*2879李小姐),並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後續如有更新再行回報。
三、檢附教育部通報及紀錄表各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