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通函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110年7月26日,家長於學校與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學生到校期間,如有照顧學生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案。
發佈日期 :
2021-07-2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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