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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113 學年度本土語文績優人員暨團體表揚評選實施計畫1份

發佈日期 : 2025-01-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2-0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2265F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辦理。

二、旨案績優表揚評選方式,說明如下:

(一)評選對象

1、個人組(績優教師組):分閩南語文、客語文及原住民族語文三語別組,總共錄取名額以 6 名為原則。

2、個人組(校長及行政人員推動有功):分閩南語文、客語文及原住民族語文三語別組,總共錄取名額以 6 名為原則。

3、學校團體組:分閩南語文、客語文及原住民族語文三三語別組,總共錄取 3 名為限。

(二)評審方式:邀請專家、學者、有關機關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

(三)表揚方式、日期及地點:

1、表揚方式:頒發獎狀、獎座及獎金(個人:禮券或禮金 1,500 元;團體:禮券或禮金 4,000 元整)表揚,以資鼓勵。

2、表揚日期:114 年 2月21日(星期五)。

3、表揚地點:新竹縣文化局演奏廳。

4、得獎名單以教育局公文或公告為準為原則。

三、旨案績優表揚推薦相關事項如下:

(一)請依計畫內容說明填寫新竹縣 113 學年度本土語文績優人員表揚評選推薦表,並據實填報評選積分表(含切結書)併同推薦資料掛號郵寄至新湖國小。

(二)起迄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2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5:00 止(郵戳為憑),逾時概不受理。

(三)收件地點及聯絡人:郵件務必以掛號寄出,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新竹縣 113學年度本土語文績優人員表揚評選」並請註明推薦語別。推薦資料請寄:「303新竹縣湖口鄉民族街222號 新湖國小教務處收」連絡電話:(03)5992062 #152 聯絡人:李容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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