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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114學年度本土語文績優人員暨團體表揚評選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本土教育補助要點」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653號函辦理。

二、為表揚長期投入本縣本土語文教育教學及推動工作之績優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與團體,並鼓勵各校持續深耕本土語言教育,本局持續辦理「新竹縣114學年度本土語文績優人員暨團體表揚評選實施計畫」,相關內容如附件所列。

三、旨揭計畫評選對象摘要如下:

(一)個人組:

1、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服務於本縣各縣立國民中小學(含高中國中部),連續擔任本土語文教學滿3年(含)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者。

2、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依「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聘任,於本縣連續從事本土語文教學滿10年(含)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者。

(二)團體組: 本縣各級學校、機關(構)或依法設立之團體,近年於本土語文教育推廣、行政或教學實務具顯著績效者。

四、旨揭計畫推薦方式及期限摘述如下:

(一)請推薦單位依計畫規定,詳實填具推薦表、積分表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以掛號方式寄送承辦學校(新竹縣湖口鄉新湖國民小學:新竹縣湖口鄉民族街222號)辦理。

(二)收件期限為「即日起至115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務必預留行政作業時間,及早辦理。

五、表揚方式:經評選錄取者,將於本縣世界母語日(115年2月25日)活動期間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六、請轉知校內符合資格之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團隊,並協助推薦作業,以維護相關人員參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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