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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公務員兼任技能檢定之監評人員,是否不受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規定限制一案

依據縣府109年7月6日府人考字第1094653594號函辦理:
說明:請詳閱附件。

檢送銓敘部109年7月2日部法一字第10949459241號令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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